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行业标准:
(一)药品行业标准、兽药行业标准、农药行业标准、食品卫生行业标准;
(二)工农业产品及产品生产、储运和使用中的安全、卫生行业标准;
(三)工程建设的质量、安全、卫生行业标准;
(四)重要的涉及技术衔接的技术术语、符号、代号(含代码)、文件格式和制图方法行业标准;
(五)互换配合行业标准;
(六)行业范围内需要控制的产品通用试验方法、检验方法和重要的工农业产品行业标准。
科学技术是生产力,但是在科学技术没有走出试验室之前,它只在科学技术领域发生影响和作用,是潜在的生产力,还不是现实的生产力。只有通过技术标准提供的统一平台,才能使科学技术*快捷地过渡到生产领域,向现实的生产力转化,从而产生应有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。
行业标准的制订,意味着一个行业的规范与成熟,为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必要的依据。
根据《*共和国标准化法》的规定:由我国各主管部、委(局)批准发布,在该部门范围内统一使用的标准,称为行业标准。例如:机械、电子、建筑、化工、冶金、轻工、纺织、交通、能源、农业、林答业、水利等等,都制定有行业标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