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在有国标和行标时制定的企业标准必须**国标和行标,指标低于国标和行标的企标为无效标准。
如果企业标准**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标准,也可以执行所备案的企业标准。国标、行标、企标允许同时存在,前提条件:制订标准时,企标应优于(**)行标,行标优于(**)国标。
企业标准有以下几种:
(一)企业生产的产品,没有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,制定的企业产品标准;
(二)为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进步,制定的严于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产品标准;
(三)对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的选择或补充的标准;
(四)工艺、工装、半成品和方法标准;
(五)生产、经营活动中的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。
《*共和国标准化法》规定: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,应当制定企业标准,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。已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,国家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,在企业内部适用。